“入室抢婴”天理难容!山东泰安拐卖儿童案主犯获死缓
17小时前

来源:何理何法
曾某(化名)伙同吕某(化名)、王某(化名)、袁某(化名)经过预谋,深夜闯入姜某夫妇住所,使用暴力控制监护人后强行抢走6个月大的婴儿姜某甲(化名),企图以8万元价格贩卖至外省。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监控追踪和DNA技术,在48小时内于高速公路收费站拦截涉案车辆,成功解救婴儿并抓获全部犯罪嫌疑人。经查,该团伙曾多次策划拐卖儿童,此次系首次得手即被侦破。
本案的司法认定凸显了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严厉态度:
罪名认定升级区别于一般拐卖儿童罪,本案因存在“入室”“抢劫”“暴力控制”等情节,适用《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情节特别严重”情形,法定刑为十年以上至死刑。
主从犯区分曾某作为组织策划者,提供资金、指定目标,主导全过程;吕某、王某直接实施暴力抢婴行为;袁某负责运输联络,起辅助作用。法院根据参与程度、作用大小区分量刑。
民事赔偿创新突破以往拐卖案件仅刑事处罚的惯例,首次支持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体现对被害人家庭的情感关怀。
技术证据关键作用手机定位、高速ETC扣费记录、DNA比对等形成完整证据链,零口供仍定罪。
2025年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刑事责任曾某: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吕某、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袁某:有期徒刑15年,罚金5万元。
民事赔偿四被告人连带赔偿姜某夫妇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20万元。
限制减刑判决书明确曾某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实际服刑不得少于25年。
本案判决向社会传递三大信号:
法律零容忍针对婴幼儿的拐卖犯罪面临最高刑阶,死缓判决形成强大震慑;
赔偿双轨化刑事严惩与民事赔偿并举,弥补被害人物质精神双重损失;
技术强助攻大数据、生物识别等技术成为打击犯罪的关键力量。
此案警示所有人:孩子的生命健康不容交易,任何伸向婴幼儿的黑手都将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正如主审法官所言:“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安全,是司法不可推卸的使命。”
法律咨询联系我们江苏秉德律师事务所 何维剑律师 19852868688 (微信同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