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手记:三开庭仍扯不清的20万“糊涂账”——法官心里门清,两人却死扛到底
1小时前

来源:何理何法
从业多年,我很少见到一起劳务纠纷能开三次庭还没个定论,直到遇上小琳诉老周的案子。三次庭审下来,证据摆了一摞,辩论来来回回绕,可谁都看得出来,这案子的核心从来不是“劳务费”,而是藏在数百笔转账背后、谁都不敢明说的情人关系——连法官都忍不住在庭审间隙皱着眉翻看证据,那眼神像在说:“这点心思,大家都懂。”
第一次开庭,小琳就带着一沓厚厚的转账记录坐在原告席,声音发颤却语气坚定:“2021到2023年,两年多时间里我在他工地管采购、对账,这数百笔转账,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全是老周让我代付的工地开支,备注里‘买水泥’‘付工人餐费’写得清清楚楚,跟我的劳务费半毛钱关系没有!”可当法官追问“有没有对应的采购合同、收据或供应商联系方式”时,她却慌了神,只掏出几张字迹潦草的手写流水,上面连具体开支明细都模糊不清。
老周的反驳来得又快又硬,第二次开庭时直接拍了证据桌:“什么工地开支?她在工地就是帮着看看材料、记个简单台账,哪有那么多要垫付的钱?那些零碎转账,全是我按她‘干活情况’给的劳务费,两年多给了20万,早就多给了!”可法官接着问“劳务费按什么标准计算,为何每次金额不固定”,老周却卡了壳,支支吾吾半天,只说“看她辛苦,偶尔多补点”——这话听着,倒更像情人间的“零花钱”,而非正规劳务报酬。
到了第三次开庭,双方的辩论几乎成了“重复拉锯”。小琳依旧死咬“全是开支,没拿劳务费”,补充的证据还是零散的流水;老周也坚持“20万就是劳务费”,却拿不出任何关于报酬标准的书面约定或考勤记录。
法官耐着性子梳理证据,偶尔抛出的问题直戳要害:“小琳,你主张的开支中,2022年8月那笔1.5万元‘买钢筋’,为什么没有供应商收款记录?”“老周,你说转账是劳务费,那2023年春节前一次性转的4万,为何备注是‘过年用’?”每次被问住,两人要么沉默,要么扯些无关的理由,谁都不敢提“情人”这层关系。小琳怕一旦承认,老周的原配会以“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她,要回这20万;老周更怕认了特殊关系,不仅要按小琳主张的标准补付劳务费,还可能因婚内出轨影响后续的家庭财产分割,名声也得毁了。
其实明眼人都清楚,这20万、数百笔转账里,根本不是单一的“开支”或“劳务费”:有小琳确实为工地垫付的少量费用,有她打杂应得的微薄报酬,更多的是老周作为情人,平时给的生活费、节日补贴。可现在闹掰了,两人都只想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算账”,把那些“见不得光”的部分全藏起来。
从法律层面看,这案子的难点恰恰在于“证据与事实脱节”。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小琳要证明“转账是开支”,缺关键凭证;老周要证明“转账是劳务费”,缺核心依据。法官即便通过庭审细节猜到了背后的真相,也不能仅凭“猜测”断案,必须基于双方提交的证据来认定事实——这也是三次开庭仍没定论的关键。
三次庭审结束后,法官让双方回去等候,说会再梳理证据后组织调解。可我心里清楚,就算调解,这两人也难达成一致:小琳怕让步就露了馅,老周怕松口就吃了亏。说到底,这局困的不是法律,是人——老周婚内出轨想靠钱“遮丑”,小琳明知对方有家室还贪图利益,两人都在不正当的关系里算计,最后把自己拖进了“有理说不清”的泥潭。
法律从不会为违背公序良俗的算计兜底,就算这20万的账最后有了判决结果,两人也没真正的赢家。毕竟,靠欺骗和侥幸搭建的关系,算得再精,到头来都是给自己挖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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