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违停殴打交警犯什么罪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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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违停殴打交警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如果造成交警轻伤以上后果,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以下是相关案例:
妨害公务罪案例:2016 年 11 月 18 日,贵阳市公安交管局观山湖区分局民警王才广在会展东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标致 SUV 违停在行车道上。在交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时,车上一名女乘客情绪激动,上前拉拽并动手打了王才广一耳光,还试图咬交警的手。最终,女乘客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 7 天。
妨害公务罪与故意伤害罪竞合案例:2009 年 4 月 22 日凌晨,郑州市两民警发现一辆山东牌照的轿车违章逆行,上前纠章时遭到车上女子吕莉纠缠。民警向其讲解法律法规时,吕莉对两民警进行辱骂,民警报案后,吕莉突然发飙,一巴掌打在民警脸上,导致两民警身上多处受伤。当天,吕莉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 5 月 7 日被执行逮捕,后因犯妨害公务罪被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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