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5-03-28 12: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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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例如,甲抢劫乙的钱包,不仅侵犯了乙对钱包这一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可能因使用暴力等手段侵犯乙的人身权利。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比如,丙持刀威胁丁,让丁当场交出身上的财物,这就是通过胁迫手段当场劫取财物;或者戊将己打晕后,拿走己的财物,这是使用暴力手段劫取财物。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年满 14 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庚以非法占有辛的财物为目的,实施了抢劫行为,即使最终未抢到财物,也构成抢劫罪,因为其主观上具有抢劫的直接故意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以下是一个完整的案例:2010 年 1 月 28 日凌晨 1 时许,被告人郭光华伙同他人预谋后到石龙区军营市场,用管钳将被害人谷素贞租赁房窗户护网撬开,郭光华翻窗进入室内,先在一楼抽屉中窃取现金 64 元,后又到二楼。谷素贞被惊醒后,因害怕受到伤害交给郭光华现金 800 元,郭光华得钱后随即放入自己口袋内。本案中,郭光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深夜潜入单身女性独处的房间这一行为,足以对被害人构成胁迫,使得被害人在恐惧的心理下主动交出现金,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最终被认定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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