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究竟会怎么处罚
2025-03-15 14:03:06

来源:网络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以下是一些具体案例:
案例一:2024 年 6 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赌博案。被告人赵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其租用的房屋,联合被告人唐某、王某,聚集参赌人员 20 余人,以扑克牌玩 “纸豹子” 的方式赌博,赵某从中 “抽头” 7000 元,唐某、王某负责望风,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赌资 794577 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行为构成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6 万元;唐某、王某是赌博罪共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5 万元;对涉案赌资 794577 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例二:2023 年 1 月 19 日至 2 月 1 日期间,被告人史某、钟某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多次组织多人在崇义县多处,采取扑克牌 “打三公” 的方式进行聚众赌博,每次从中抽头渔利 600 - 1500 元。史某前后组织赌博共九次,二人从中非法获利共计 10600 元。法院以赌博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钟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例三:2023 年 10 月某日晚,广西永福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卢某、刘某以营利为目的,以 “干子宝” 的形式在永福县百寿镇组织秦某等 7 人聚众赌博,卢某担任庄家,刘某负责收取、赔付赌资等,二人还为参赌人员提供微信扫码转账兑换现金投注。后参赌人员怀疑赌博工具有作假嫌疑并报警。经统计,二人涉案赌资共计 68302 元,获利 5000 元。法院认为卢某、刘某构成赌博罪,卢某是主犯,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刘某是从犯,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二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千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聚众赌博需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即组织 3 人以上赌博,具有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 5000 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5 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以上、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0 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或介绍费等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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