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失职罪怎么处罚
2025-03-08 14:08:52

来源:网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规定,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处罚如下: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造成死亡 1 人以上,或者重伤 3 人以上,或者重伤 2 人、轻伤 4 人以上,或者重伤 1 人、轻伤 7 人以上,或者轻伤 10 人以上的。
导致 30 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 15 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 15 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 75 万元以上的。
造成公共财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 30 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 150 万元以上的。
虽未达到 3、4 两项数额标准,但 3、4 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 30 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 150 万元以上的。
造成基本农田或者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 10 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 50 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 70 亩以上被严重毁坏的。
造成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严重污染的。
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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