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父母遗产吗?
2024-10-17 08:43:56

来源:吉林普法
大林是家中独子,30年前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后离家出走。父母晚年曾多次恳求父子见面,大林仍不闻不问,二老日常生活一直由大林的叔叔照料。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后,大林突然出现要求继承全部遗产,叔叔无奈诉至法院。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父母遗产吗?
——应依法认定其丧失继承资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谓遗弃被继承人,是指继承人对年老、病残、年幼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依法负有扶养义务,但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本案中大林30多年来对父母不闻不问,未尽到任何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赡养义务,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遗弃,且情节严重,依法应丧失继承资格。老人的全部遗产,可判令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