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被指控协助组织卖淫,律师为其辩护将“刑拘”变“行拘”
2024-06-25 21:23:12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保洁被指控协助组织卖淫,律师为其辩护将“刑拘”变“行拘
2024年2月,刚刚过完春节的梁某,从云南老家来到北京打工,在丰台区一家酒店做保洁。没想到仅仅过了不到一个月,民警突击检查,将包括梁某在内的酒店一众员工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随后以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由,对她进行了刑事拘留(其他人员另案处理)。
梁某从始至终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民警为什么检查酒店,也不清楚酒店老板组织卖淫的细节,更不明白此事与她有什么关系。公安机关对她的说辞并不认可,坚持认为她存在协助酒店老板组织卖淫或参与酒店经营的行为,并为此先后提审了她四次。梁某在巨大的刑讯压力下,精神几乎崩溃,到后来甚至连自己说过什么都恍恍惚惚、全不记得。
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梁某只是酒店的一名普通员工,且入职时间很短,并没有条件为组织卖淫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并没有在酒店老板组织他人卖淫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且公安机关没有证据证明她实施了协助行为。
律师据此向公安机关提交了法律意见,坚持梁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在公安机关审查过程中,律师还提出:
梁某主观上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实施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客观上实施的也不是如充当打手、保镖等行为,而是充当保洁,提供个人生活服务,其所实施的行为不是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危害不大,不应视为犯罪。
公安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4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了对梁某的刑事立案,将对她的处罚变更为行政拘留十四日,并经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后,不再对她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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